唐山师范学院经济管理系专科学生专业分流规定
2018年6月修订
为了有针对性的开展教学和实践活动,保障教学、实习与专接本考试效果,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三年制专科各专业的专业实习实行改革,特规定如下:
一、学生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可根据自己的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分流方向。
二、学生应提前选择分流方向。具体由班主任负责本班分流方向的选择。
三、分流方向选择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再更改。学生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选择分流方向。
四、分流方向分为:专接本方向和职业技能方向。职业技能方向包括公务员、选调生、参军、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方向。
五、选择专接本方向的学生,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学生必须报名参加专接本考试,未经系主任批准,不得放弃考试。
2.学生必须参加至少一个辅导班的学习,学生须保留相关缴费凭证备查。
3.签订相关申请及承诺书。
4.专接本考试最终成绩须高于省专接本控制录取分数线的70%。
5.未经系主任批准,学生不得放弃相关学校的录取。
6.必须参加经管系组织的集中统一实习六个月。其中,7-9月必须参加经管系组织的集中统一实习至少三个月;3月份中旬,专接本考试结束后到毕业前,必须参加经管系组织的集中统一实习3个月,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确定。
7.10、11、12、1、2、3月共约5个半月时间,学生必须遵守集中管理规定,按校历要求正常在校园内备考,不得从事与备考无关的活动。
8.未经批准,对于未达到要求的学生,必须按职业技能方向参加下一届全程集中统一实习方能取得实习成绩。
9.参加专接本保过班的学生,专接本考试结束后到毕业前,必须参加经管系组织的集中统一实习3个月。专接本保过班的学费原则上不得低于一万元且需要提交正式发票。
六、选择职业技能方向的学生应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参加经管系集中统一组织的专业实习。专业实习一般从每年7月开始,到第二年的春节前,实行集中统一安排;
2、春节后,学生按照系里规范可自主分散进行专业实习,如果学生本人提出申请集中统一安排,系里可集中统一安排。
3、学生选择在集中统一实习后再考专接本的,按职业技能方向处理,先集中统一安排实习,然后分散;选择公务员和选调生考试的都必须参加实习。
七、为保障考试效果,加强对考试学生的管理,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特对考试学生实行集中管理:
1、考试学生必须在系统一安排的教室学习。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晚上7:30-9:30。具体时间遵照正常上课时间分节掌握。
2、学生可以凭借报班辅导等相关证明经班主任批准方可参加相关辅导学习。
3、学生在图书馆等地方学习,必须事先向班级负责考勤学生干部报告具体学习地点,系将随时抽查。
4、严禁学生未经批准擅自脱岗,严禁学习时间从事与学习无关事情。
5、禁止学生在备考期间打工。(经过系主任批准或系安排的勤工助学岗位除外)
6、班主任负责本班考勤与管理。系里实行抽查。
7、学生必须遵守校系关于课堂教学的相关规章制度。
8、学生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将取消一切评先、评优、奖助学金及其它资格,并按课程考勤规定处理。
八、本规定从2016级专科开始执行,系里将根据不同专业特点适时制定具有专业特点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