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师范学院经济管理系学生自主实习联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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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拓宽学生实习渠道和扩大择业空间,我校允许部分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实习,请贵单位协助我校做好以下工作:
1.请填写回执或出具证明;
2.为在贵单位实习的我校学生安排实习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按实习大纲要求完成实习工作。
请贵单位填写回执,由学生交回经济管理系,学校据此对实习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实习评价。
感谢贵单位对学校工作的大力支持!
唐山师范学院经济管理系
年 月 日
同意自主实习回执
实习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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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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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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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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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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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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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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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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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单位领导(签字): 实习单位:(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