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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系校园网络管理办法

2019年10月25日 点击:[]

唐山师范学院

经济管理系校园网络管理办法

 

20191010日

 

一、总则

校园网的建设和发展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唐山师范学院校园网络管理办法》《唐山师范学院校园网络安全管理条例》、《唐山师范学院校园网络内容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二、组织机构

成立唐山师范学院经济管理系校园网络管理小组。小组负责有关网络建设、应用与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

唐山师范学院经济管理系校园网络管理小组成员包括:系主任、系党总支书记、实验实训中心主任、教务办主任、学工办主任、招就办主任、科研秘书、团委书记、实验室管理员。

网络管理小组在唐山师范学院教育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负责实施经济管理系校园网络管理办法。

经济管理系实验实训中心具体负责经济管理系校园网络的规划与建设、运行安全、管理与维护、应用与开发等工作。

运行管理

经济管理系负责的各终端接口分置于各教学楼、办公楼内,由经管系实验实训中心负责运行与监管。

经济管理系连入校园网络的计算机子网和单机,由使用部门使用、管理、维护。经管系实验实训中心确定上网技术规范和提供上网指导。

经济管理系实验实训管理员是经管系的网络管理员和信息员,负责本单位的网络资源的分配管理、日常技术维护和内容更新。

 

用户管理

校园网络用户必须遵守学校校园网络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

入网用户应按规定填写有关入网表格,报经管系实验实训中心,由学校审批,允许后方可入网。

经管系实验实训中心负责向用户宣传贯彻与校园网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使用原则。

费用管理

经管系实验实训中心每年提出校园网络管理、运行、维护、扩充升级所需费用计划上报,由经济管理系安排每年经费预算。

网络应用

校园网络的建设主要是服务于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各部门应积极利用校园网络开展工作。

经管系实验实训中心要积极支持各部门的网络应用,从技术上协助各部门做好网络应用工作。

部门建立网络应用系统,应将项目方案和相关技术资料报经管系实验实训中心,由经管系实验实训中心提交学校审核认定。

安全管理

经济管理系实验实训中心管理人员担任经济管理系的安全员,负责经济管理系的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接入校园网络的计算机必须与本部门的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物理隔离。涉密信息不得在上网设备上操作或存储。

用户上网账号和密码不得转借他人。用户要保证做到有害信息不上网,发现有害信息时要保留原始记录,并及时上报经管系网络管理小组

严禁在网络上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活动。

八、内容管理

网站内容必须符合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及安全性

经管系实验实训中心是校园网网上内容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负责经济管理系网站总体的结构设计及网页内容安排、制作与发布,相关信息由各部门提供;负责校园网网上内容安全保障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的制定、监督和落实;负责校园网内各网站网页的审核、规划及网站内容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协同其它相关部门对校园内各上网场所进行审查、监督及管理;负责督促校内各部门建设好本部门网站,及时进行信息更新;负责积极倡导网络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等;对违反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校园网络主页上新闻的登载由宣传部直接负责,主页上公告的登载由学校办公室直接负责。

校园网络登载的内容,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并不得含有以下内容: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学校秩序,破坏学校稳定;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校园网络的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其来源必须可靠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归口工作的内容草拟和提交。要将本部门的业务最新动态及时送交系相关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上报。

党委宣传部是学校新闻宣传及审核的职能部门,学校的校园网络新闻归口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各部门将经过系领导审核的稿件发送给宣传部登录校园网主页;同时,提交给经济管理系实验实训中心经济管理系网站进行宣传

校园网络凡涉及国家和学校新闻报道和具有新闻性质的各类信息的发布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的要求进行

校园网络所登载校外内容必须来源于政府有关部门认可的网站,并要注明该内容来源单位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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