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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系学生实验制度

2017年03月27日 点击:[]

唐山师范学院经济管理系学生实验制度

一、实验室是教学实验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与实验无关的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学生在实验室进行教学实验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

二、学生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指导书,明确实验目的、步骤、初步了解实验所用仪器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未经预习或无故迟到者,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验。

三、进入实验室不得高声喧哗,不得随便移动与本次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等。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杂物,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吃东西,杜绝发生意外事故。

四、实验中严格遵守操作规格,服从指导教师指导,设备调试完毕,经指导教师检查后可进行实验。如实、认真作好原始记录,不得抄袭他人实验结果。

五、爱护实验仪器设备,如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从指导而造成仪器设备、工具等损坏者,应按《实验室设备、器材丢失、损坏赔偿制度》进行处理。

六、实验中注意安全,节约水电,遇到事故要立即切断电源、火源,报告指导教师进行处理。大的事故应保护好现场,等待处理。

七、实验完毕应将仪器、工具、设备归还原处,实验场所清理干净,经指导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八、实验后,学生必须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分析实验结果,写出实验报告,不得抄袭或臆造。并应按时交送实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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