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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系专业实习期间自主创业告知与承诺书

2019年11月29日 点击:[]

唐山师范学院

经济管理系专业实习期间自主创业告知与承诺书

 

一、认定

专业实习是每一个在校学生必须通过的专业课程教学内容。为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经过批准,满足条件的学生可在实习期间自主创业。自主创业成绩等同专业实习成绩。

自主创业是指满足唐山师范学院经济管理系自主创业条件的学生,根据自己的主观意愿和专业自行开办实体企业等经济组织而开展的实践活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必须在实习开始后一个月内办理工商或社会组织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等法定文件。

2、符合专业方向。特殊的需经过批准。

3、遵守校系相关规定。必须承诺且在6月1日前递交三方就业协议。

4、必须在实习开始后二个月内开展实质性经营。

5、不得同时准备考研或在其它企业打工,不得从事与创业无关的活动。

6、必须签订承诺书等相关文件。

7、自主创业学生必须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二、管理

自主创业的学生归口招就办公室管理。由招就办协调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具体负责。班主任是第一负责人,具体负责本班自主创业学生的对接和管理。班主任应与创业学生积极联系,全面掌握动态及信息。

教研室主任负责学生创业指导、总结和验收。实践手册的调研报告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评定。

三、承诺

学生在自主创业前,应签订承诺书。学生及家长还必须签订《经济管理系自主创业申请表》和《经济管理系自主创业家长告知与承诺书》。未按规定签订的,不得批准。

四、保障

自主创业期间,由学生自我解决食宿、交通、安全等必要事项。经管系可根据学生要求,提供必要的创业指导和帮扶。对于校内创业学生,可协助解决必要的创业条件。

五、成绩

学生也需要按照其他实习学生的要求,填写实习手册并进行汇报才能取得对等的实习成绩。

六、纪律

1.学生必须按规定撰写日志,并在实习结束时提交实习报告给班主任。

2.实习安全责任的主体是学生本人。学生必须告知家长相关信息,并保证及时准确提供个人及家长常用联系方式。

3.学生必须遵守各项管理规定,树立和培养遵纪守法意识,遵守社会公德,时刻牢记大学生身份,规范操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

4.实习前按照要求加入本班实习工作的微信或qq群,群内不得发布和散播不利于实习开展的不良言论。

5.不得中途改变选择,否则将按集中统一实习重新安排。

我已经学习了《唐山师范学院经济管理系专业实习期间自主创业告知与承诺书》,知道了相关规定和内容,保证遵守,如果违反,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本人负责。

学生所在班级:

自主创业学生签字:

经济管理系自主创业申请表

姓名

 

专业

 

(贴照片处)

性别

 

学号

 

个人联系电话

 

 

班主任姓名电话

 

 

家长姓名

工作单位

电话

 

 

 

 

 

 

家庭详细地址

 

企业工商注册名称

 

 

 

企业注册经营范围

 

企业注册资本总额

 

学生出资额

 

企业详细登记地址

 

企业中其他

人员的联系信息

姓名

身份

联系方式

姓名

身份

联系方式

 

 

 

 

 

 

学生在企业中

职务、工作内容和作用

 

学生住宿的详细地址

 

学生购买的保险种类

 

保费金额

 

保险额度

 

学生法定代表人

告知及承诺

本人保证已经详细了解了专业实习及自主创业的相关规定、自主创业的内容及风险;承诺学生及家长本人自愿承担自主创业期间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对此负全部责任,与校(系)无关;如果自主创业未达到相关要求,学生及家长本人愿意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签字:                    年    月    日

班主任

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实验实训中心主任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系主任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学生承诺:我已经将本专业实习相关情况及本人自主创业情况明确告知了家长并征得了家长同意。保证所述真实。保证通讯畅通。保证每周向班主任反映自己的创业情况至少一次,包括创业内容、创业进展以及自己的思想、生活等状况。保证做好创业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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