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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见习教学大纲-社会工作

2016年04月17日 点击:[]

专业见习教学大纲

课程编码:

231101410

课程性质:

综合实践必修课程

适用专业:

社会工作

学时学分:

1周学时0.5学分

编写单位:

经济管理系

编 写 人:

王倞

审 定 人:

刘肇民

编写时间:

2016年1月

社会工作专业的专业见习我院四年制非师范类社会工作专业的专业实践课程之一,该课程设置旨在全面推进专业素质教育,践行唐山师范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对专业学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通过直观地接触实际工作和具体业务,加强学生对专业实践的了解,接受专业思维和业务技能的初步训练,提高运用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锻炼和提高在相关专业岗位和部门从事实务工作能力,使学生更好的掌握基础理论知识,拓宽学习知识面。

二、见习教学目的和要求

1.使学生直接感受专业发展基本情况,接受专业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初步训练。

2.使学生体验和感受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自觉加强自身职业道德素质的修养,巩固献身专业工作的专业思想。

3.使学生将所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初步与专业实际结合,培养从事专业工作的初步工作能力。

4.使专业教育情况接受社会检验,对接社会需求,更好地加强专业学习。

三、见习教学环节及学时安排

本课程的教学包括如下环节:以学生顶岗实践为主,同时辅以参观、访问、旁听、咨询、座谈、报告、讲座、调研、策划、宣讲等方式进行,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组织。

课程具体实施安排第6学期进行。根据教学资源情况,集中统一组织为主和分散进行为辅,集中组织时间为1周,分散进行为2周,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自主见习。

1.成立系专业见习领导小组,制定本系见习工作具体执行计划,确定领队和指导教师名单,落实工作任务,召开领队教师会议,研究见习工作。

2.联系并确定见习单位、见习内容,安排见习工作日程,落实见习教学进度等。

3.做好参加见习师生的思想动员工作,组织见习分队,落实见习内容。

4.编制见习经费计划,落实见习经费的发放,安排好食宿和交通等工作。

5.召开专业见习动员会。见习动员会的参加人员包括系见习领导小组成员、见习带队教师及全体见习生,会上要给学生认真讲解本次专业见习的日程安排、规章制度、见习成绩的评定办法、见习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及衣食住行安全等内容。会后安排见习生与见习带队教师见面,并互留联系方式,以保证见习过程中信息的畅通。

6.见习阶段。每个学生都要按照计划安排认真进行相应见习活动。应逐步建立和完善专业见习基地和见习项目,努力使之制度化。

7.做好告别和善后工作。同时,应加强与合作单位的经常性联系与合作。

8.见习生从见习单位返回本院后,进行1天的校内总结汇报。学生撰写见习总结。

9.带队指导教师评阅总结和给定成绩。

10.总结验收。

四、与其它课程的关系

《专业见习》课程是在校内专业训练等课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的专业实践训练,其综合性和实践性很强。学生必须具备较好的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因此,必须在学习了专业先导课程及进行了必要的训练基础上才能进行,同时,它又为专业后续实践课程提供了必要的基础。

五、考核形式及要求

专业见习是专业实践必修课程,每位学生必须参加,且通过考核,成绩合格,计0.5学分。考核方式为考查。

专业见习最终成绩以五级制,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80为中等,60-69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者需要重修。

具体成绩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表现、专业见习报告赋分。两部分分值各占50%。

1.优秀:能很好地完成见习任务,达到见习大纲中的全部要求,表现突出;见习报告能对见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具有较高水平。

2.良好:能较好地完成见习任务,达到见习大纲中的全部要求,表现良好;见习报告能对见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具有比较高水平。

3.中等:能较好地完成见习任务,达到见习大纲中的全部要求,表现较好;见习报告能对见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水平一般。

4.合格:能完成见习任务,基本完成见习大纲中的要求,表现一般;见习报告能对见习内容进行总结,有实际问题与分析、解决方法。

5.不合格:不能完成见习任务,不能完成见习大纲中的要求,表现较差;无见习报告或见习报告不能对见习内容进行总结,无关于对见习所接触的实际问题的阐述。

六、其他说明

1.以教学班或见习小组为单位在教研室统一组织安排下集中进行。

2.在专业教师指导下,学生亲身参与实践的相关环节,组织学生进行交流和评议。

3.设立系专业见习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系学生的专业见习工作。组长为系主任,副组长为系教学副主任。成员包括:实验实训中心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务办主任和见习班班主任。具体由系实验实训中心主任负责落实。

4.系专业见习领导小组的职责:健全专业见习的规章制度;制定系专业见习计划与条例;落实指导教师;联系见习单位;落实系专业见习计划;安排专业见习日程;编排见习生小组;做好教学见习动员和见习过程中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检查见习生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和解决见习中出现的问题;做好专业见习的后勤保障工作;关心见习生的生活、健康和安全;组织专业见习经验交流;评定专业见习成绩;做好专业见习总结及归档等工作。

5.见习指导教师由系见习领导小组根据专业专任教师实际情况统一安排。指导老师应由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政策水平高、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同志担任。见习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是:做好见习前的准备工作,为人师表,全面关心并深入了解见习生情况,布置学习有关文件,督促见习生遵守“见习生守则”;根据系专业见习进度安排,与见习单位取得联系,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各方工作;管理与组织相关见习活动;对见习进行业务指导与检查,指导见习生各环节见习工作,全面掌握见习生的见习情况;主持见习总结鉴定工作;评定见习成绩;做好见习总结;系见习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如因故不能正常履行职责,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6.见习结束后,学生必须按照规定提交一份见习总结。专业见习总结主要包括见习情况介绍和业务收获两大部分。见习情况介绍主要包括见习所在单位简介及业务的主要内容及流程;见习过程中对见习部门和单位的了解与看法;见习中遇到的问题及自己提出的解决问题对策。业务收获部分应结合见习主要工作内容和所参与的具体工作,逐步分析,总结见习的主要收获和心得体会,总结其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理论知识来解决这些问题。见习总结应该内容真实,要有观点,有典型材料,有分析,结构严谨、层次清晰、文理通顺、行文规范。字数不少于2000字。

各带队指导教师在返校当周内写出小组见习工作总结,包括小组学生见习总体情况、典型事迹、带队经验,今后见习工作建议,有关专业培养规格等方面意见和建议等,返校后上交系见习领导小组。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在见习结束2周内上交系专业见习总结。

7.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要求,根据有关安排、布置,切实有效的进入专业见习,必须达到规定的见习时数与质量标准,且参加见习成绩考核合格。凡未参加见习或见习不通过的将不准毕业。见习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服从系专业见习领导小组的各项安排,认真参加每项活动;保持唐山师范学院学生的形象,自觉维护学院形象。遵守各项文明规范,维护自身人格,尊重见习单位的领导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见习活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见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安排、布署与调整;见习结束后,学生本人须按规定完成一定质量的专业见习总结;严格按照见习规定进行见习,对于在见习期间违纪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处理。见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七、见习内容及时间安排

序号

教学形式

周数

1

学习相关岗位和部门的的基本制度和管理模式。

顶岗教学为主,参观、访问、旁听、咨询、座谈、报告、讲座、调研、策划、宣讲等形式为辅

1(2)

2

学习职业人员的资格要求、职业素质要求、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要求。

3

感知和培养正确的职业关系。

4

学习相关工作原则、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

5

见习具体工作环节和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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