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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考察教学大纲-社会工作

2016年04月17日 点击:[]

专业考察教学大纲

课程编码:

231101400

课程性质:

综合实践必修课程

适用专业:

社会工作

学时学分:

1周学时0.5学分

编写单位:

经济管理系

编 写 人:

王倞

审 定 人:

刘肇民

编写时间:

2016年1月

社会工作专业的专业考察我院四年制非师范类社会工作专业的专业实践课程之一,该课程设置旨在全面推进专业素质教育,践行唐山师范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对专业学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通过学生对相关专业的实际工作和具体业务的直观接触,开阔学生的专业视野,增加学生对专业实践的了解和感受,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强化专业思维,增进专业业务技能的认知,锻炼学生运用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去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专业考察教学目的和要求

1.使学生了解社会,开拓视野,感受社会需求,树立专业发展方向。

2.使学生感受专业现状,接受专业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训练,加强职业道德修养。

3.使学生体验和感受专业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专业认同,巩固专业思想。

4.使学生能够将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初步与专业实际要求相比较,找寻自身不足,加强自身专业工作能力的培养。

三、专业考察教学环节及学时安排

本课程的教学包括如下环节:以学生参观、访问、旁听、咨询、座谈、报告、讲座、调研、策划、宣讲等方式进行,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组织。

课程具体实施安排第6学期进行。根据教学资源情况,集中统一组织为主和分散进行为辅,集中组织时间为1周。

1.成立系专业考察领导小组,制定本系专业考察工作具体执行计划,确定领队和指导教师名单,落实工作任务,召开领队教师会议,研究专业考察工作。

2.联系并确定专业考察单位、考察内容,安排考察工作日程,落实考察教学进度等。

3.做好参加专业考察师生的思想动员工作,组织专业考察分队,落实专业考察内容。

4.编制专业考察经费计划,落实专业考察经费的发放,安排好食宿和交通等工作。

5.召开专业考察动员会。考察动员会的参加人员包括系考察领导小组成员、考察带队教师及全体学生,会上要给学生认真讲解本次专业考察的日程安排、规章制度、考察成绩的评定办法、考察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及衣食住行安全等内容。

6.专业考察阶段。每个学生都要按照计划安排认真进行相应考察活动。应逐步建立和完善专业考察基地和考察项目,努力使之制度化。

7.做好告别和善后工作。同时,应加强与合作单位的经常性联系与合作。

8.学生从考察地点返回本院后,进行1天的校内总结汇报。学生撰写专业考察报告。

9.带队指导教师评阅报告和给定成绩。

10.总结验收。

四、与其它课程的关系

《专业考察》课程是专业实践课程的初步训练,其综合性和实践性很强。学生必须具备较好的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因此,必须在学习了专业先导课程的基础上才能进行,同时,它又为专业后续实践课程提供了必要的基础。

五、考核形式及要求

专业考察是专业实践必修课程,每位学生必须参加,且通过考核,成绩合格,计0.5学分。考核方式为考查。

专业考察最终成绩以五级制,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80为中等,60-69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者需要重修。

具体成绩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表现、专业考察报告赋分。两部分分值各占50%。

1.优秀:能很好地完成考察任务,达到专业考察大纲中的全部要求,表现突出;专业考察报告能对专业考察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具有较高水平。

2.良好:能较好地完成专业考察任务,达到专业考察大纲中的全部要求,表现良好;专业考察报告能对专业考察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具有比较高水平。

3.中等:能较好地完成专业考察任务,达到专业考察大纲中的全部要求,表现较好;专业考察报告能对专业考察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水平一般。

4.合格:能完成专业考察任务,基本完成专业考察大纲中的要求,表现一般;专业考察报告能对专业考察内容进行总结,有实际问题与分析、解决方法。

5.不合格:不能完成专业考察任务,不能完成专业考察大纲中的要求,表现较差;无专业考察报告或专业考察报告不能对专业考察内容进行总结,无关于对专业考察所接触的实际问题的阐述。

六、其他说明

1.以教学班或专业考察小组为单位在教研室统一组织安排下集中进行。

2.在专业教师指导下,学生亲身参与实践的相关环节,组织学生进行交流和评议。

3.设立系专业考察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系学生的专业考察工作。组长为系主任,副组长为系教学副主任。成员包括:实验实训中心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务办主任和专业考察班班主任。具体由系实验实训中心主任负责落实。

4.系专业考察领导小组的职责:健全专业考察的规章制度;制定系专业考察计划与条例;落实指导教师;联系考察单位;落实系专业考察计划;安排专业考察日程;编排学生小组;做好教学考察动员和考察过程中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检查学生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和解决考察中出现的问题;做好专业考察的后勤保障工作;关心学生的生活、健康和安全;组织专业考察经验交流;评定专业考察成绩;做好专业考察报告及归档等工作。

5.专业考察指导教师由系专业考察领导小组根据专业专任教师实际情况统一安排。指导老师应由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政策水平高、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同志担任。专业考察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是:做好考察前的准备工作,为人师表,全面关心并深入了解学生情况,布置学习有关文件,督促学生遵守“专业考察学生守则”;根据系专业考察进度安排,与考察单位取得联系,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各方工作;管理与组织相关考察活动;对考察进行业务指导与检查,指导学生各环节考察工作,全面掌握学生的考察情况;主持考察报告鉴定工作;评定考察成绩;做好考察总结;系考察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如因故不能正常履行职责,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6.专业考察结束后,学生必须按照规定提交一份专业考察报告。专业考察报告主要包括考察情况介绍和业务收获两大部分。考察情况介绍主要包括考察所在单位简介及业务的主要内容及流程;考察过程中对考察部门和单位的了解与看法;考察中遇到的问题及自己提出的解决问题对策。业务收获部分应结合考察主要工作内容和所参与的具体工作,逐步分析,总结考察的主要收获和心得体会,总结其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理论知识来解决这些问题。考察报告应该内容真实,要有观点,有典型材料,有分析,结构严谨、层次清晰、文理通顺、行文规范。字数不少于1500字。

各带队指导教师在返校当周内写出小组专业考察工作总结,包括小组学生专业考察总体情况、典型事迹、带队经验,今后专业考察工作建议,有关专业培养规格等方面意见和建议等,返校后上交系专业考察领导小组。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在专业考察结束2周内上交系专业专业考察报告。

7.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要求,根据有关安排、布置,切实有效的进入专业考察,必须达到规定的考察时数与质量标准,且参加考察成绩考核合格。凡未参加专业考察或专业考察不通过的将不准毕业。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服从系专业专业考察领导小组的各项安排,认真参加每项活动;保持唐山师范学院学生的形象,自觉维护学院形象。遵守各项文明规范,维护自身人格,尊重专业考察单位的领导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专业考察活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专业考察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安排、布署与调整;专业考察结束后,学生本人须按规定完成一定质量的专业专业考察报告;严格按照专业考察规定进行考察,对于在专业考察期间违纪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处理。专业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七、专业考察内容及时间安排

序号

教学形式

周数

1

观察、了解和感受相关岗位和部门的的基本制度和管理模式。

参观、访问、参观、访问

旁听、咨询

座谈、报告

讲座、调研

策划、宣讲

1

2

观察、了解和感受职业人员的资格要求、职业素质要求、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要求。

3

观察、了解和感受职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相互关系。

4

观察、了解和感受相关工作原则、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

5

观察、了解和感受具体工作环节和程序,实际感受专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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