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系学生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为规范我系学生党支部书记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举工作流程
(一)学生党支部委员任期届满或若因升学、毕业等原因离开原党组织不能继续履职的,党支部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换届选举申请;
(二)上级党组织批准换届选举申请后,学生党支部委员会应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办法,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三)上级党组织批准选举工作办法后,学生党支部委员会应召开支部大会进行选举,选举结果应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四)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选举结果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没有异议的,选举结果生效。
二、选举工作时间
(一)原则上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应开展相关换届选举工作,一般为每年6月;
(二)如遇特殊情况,可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换届选举申请。
三、选举工作注意事项
(一)党支部书记必须由优秀辅导员担任;
(二)上级党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指定优秀学生党员担任党支部副书记;
(三)支部委员应当合理设置,一般每个支部设置组织委员一名,宣传委员一名,由优秀学生党员担任;
(四)只有正式党员才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选举结果公示期满没有异议后,各支部应尽快完成工作交接,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六)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一切失范行为,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七)学生党总支受院党委委托有权监督选举过程。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学生党支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