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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2016年06月13日 点击:[]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熟悉会计基本理论和相关财经法规,熟练掌握会计基本技能,具备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出纳业务、会计管理、税务管理和财务管理能力,从事单位出纳、会计核算、会计监督、查账验证、会计咨询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就业面向:主要面向各级财税机构,在单位出纳、会计核算、会计监督、档案管理纳税申报等岗位群,从事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出纳、会计工作管理、涉税业务办理、财务管理、查账验证、会计咨询等工作。

二、基本培养规格与要求

知识要求:学习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知识面比较宽,具备良好的文化素养;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学习必备的财务会计、财务分析和相关的财务管理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会计核算与监督的基本方法,熟悉税收法律制度,熟悉纳税申报的流程;对本专业的学科前沿和发展动态有所了解。

基本技能要求: 掌握会计基本理论,了解相关财经法规;掌握财务管理的基本理论与方法,接受必要的职业技术训练和规范化的专业岗位训练,具备基本的财务分析和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初步掌握一门外国语和计算机应用技能,达到规定的等级要求;具有强健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高尚的审美素养、文明的生活习惯和健全的人格魅力。

专业技能要求:具有现代市场观念,具备正确运用会计信息化系统软件处理会计信息的能力;具备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能力,能够依法保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管理银行账户;具备按照会计准则对会计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的能力;掌握Excel及其他办公软件的操作技能,具备运用软件辅助进行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税费计算等工作的能力;具备税费计算和申报的能力。

综合技能要求: 具备较强的会计实践操作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财务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专业核心能力要求: 具备较好的人际沟通和团队协作能力;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修业年限及毕业要求

基本学制为三年,学生可提前或延后毕业,但修业年限不能超过四年。

三年总学时为1741学时,修够总学时方可毕业。

四、主干学科、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管理学、经济学、会计学

核心课程:经济学、管理学、金融学、经济法、国际贸易实务、会计学、财务管理、成本会计、管理会计、财政与税收、财务会计、行业会计、资产评估、财务审计、会计电算化、税务会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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