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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系关于加强课堂纪律的规定

2018年10月23日 点击:[]

经济管理系关于加强课堂纪律的规定

201810月)

教师的教风直接影响学生的学风,师德师风对学生成人成才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为加强教风建设,使广大教师做到为人师表、严谨治学、从严执教,形成教书育人良好氛围。特规定如下:

一、如果学校反馈经管系专任教师课堂纪律存在问题:

1、第一次:扣除教师本人当月绩效(按全年绩效除以12月平均后计算)。

2、第二次:扣除教师本人半年绩效(按全年绩效除以2平均后计算)。

3、第三次:扣除教师本人全年绩效,本学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二、如果系内检查经管系教师课堂纪律存在问题:

1、第一次:和教师本人进行约谈。

2、第二次:扣除教师本人当月绩效(按全年绩效除以12月平均后计算)。

3、第三次:扣除教师本人半年绩效(按全年绩效除以2平均后计算)。

4、第四次:扣除教师本人全年绩效。

5、第五次:本学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三、对班主任和班集体的要求及处理办法:

无论是学校检查还是系内检查,均参照执行。

1、向各自班级宣讲《唐山师范学院经管系学生考勤工作实施细则》,确保每一位学生知晓并牢记在心,引起他们的高度重视。班级无故旷课率达到10%,处理同当堂任课教师。

2、各班严格落实《经济管理系学生课堂行为规范》,切实做到严抓课堂纪律常态化,课堂纪律出现问题时,视情况进行对班主任作出处理。

3、学校或系里检查到课堂纪律有问题,涉及到的学生或班级取消一切评优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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