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师范学院经济管理系横向课题管理方法
(2018年修订)
为了鼓励教师投身科研,提高我系科研水平,结合我系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横向课题指由经管系利用自身资源与优势,通过与相关企业合作,由相关企业提供经费,支持我系教师展开科研工作的课题。
二、本办法的制订遵循以下原则:
1、支持我系科研平台建设工作。
2、支持我系教师科研精品建设。
3、支持我系教师职称评聘工作。
4、支持我系科研团队建设工作。
5、支持其他有利于推动系发展的科研学术工作。
三、实行年度课题经费总量与争取到的企业当年提供经费数量匹配原则。
四、课题一般采取团队合作形式。鼓励教师自愿结成科研团队。团队人数不得少于3人。如果没有或较少的团队课题,可资助个人开展课题研究。
五、课题主持人一般需要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与前期科研成果。
六、每位教师一般只能担任一项课题的主持人。每个教师最多参与两项课题。
七、单项课题经费额度原则上为一万到二十万。
八、课题经费由合作单位直接打入学校账户。课题经费的5%用于上交学校,课题经费的10%由课题主持人自行支配,课题经费的85%经过系批准后由课题组统筹分配。
学校配套及奖励经费由课题主持人负责分配与使用。
九、科研赋分的分值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由主持人确定。
十、课题评选周期根据争取资金情况与教师申报情况确定。
十一、占比85%的系内统筹经费主要用于:
(一)资助标志性成果。
在取得标志性成果后按相应标准获得资助。每项成果的资助额度参照经管系科研奖励。
例如:科研处规定,建设期内协同创新中心须在科学研究、科研队伍等方面取得下列标成果之三。
1.取得2项B类智力成果。
1)被中央各部委或省级政府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
2)由重要出版社之外的其他出版社出版的专著。
经过批准,按照出版顺序,前2部出版所花费用由10%课题经费中支付,不足部分给与全额的支持。
3)重要出版社出版的教材、译著、编著、古籍整理等。
经过批准,按照出版顺序,前2部出版所花费用由10%课题经费中支付,不足部分给与全额的支持。
4)已经取得著作权的软件。
经过批准,按照取得顺序,前2个所花费用由10%课题经费中支付,不足部分给与全额的支持。
2、累计到帐校外科研经费50万元。
经管系教师自行争取到的企业横向课题经费,给与配套经费资助。配套经费比例为20%。其它经费给与配套。
3、发表D类以上学术论文6篇。
按照发表顺序,前六篇发表所花费用由10%课题经费中支付,不足部分给与全额的支持。
4、取得B类以上学术奖1项。
省部级奖项。根据情况给与一定奖励。
5、取得C类以上学术荣誉称号。
省部级奖项。根据情况给与一定奖励。
6、建成C类以上学术平台。
根据情况给与一定奖励。(市级重点实验室)
(二)科研启动经费。
在满足第一种用途的基础上,按剩余额度,支持相关科研活动的前期开展。
(三)科研配套经费。
对科研处认可的,标志性成果之外的本系教师科研成果的资助。具体数额参照系内科研奖励数额。
(四)科研奖励经费。
根据本年度经费情况,结合教师本年所做科研成果确定。这部分科研成果的奖励标准每年度不同,一般参照系内绩效中科研奖励数额确定。
(五)教学科研设施设备的添置与本系其它活动的支出。
十二、课题管理。课题管理应遵循学校相关规定。课题组成员每月向课题组主持人汇报科研进度,主持人汇总后向系学术委员会汇报。课题组主持人必须按照课题进度保证课题按计划完成。课题组主持人有权根据课题组成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调整课题组成员。课题组成员对于课题各项工作有权向主持人质询,对于质询结果不满意,可以向系学术委员会申述。对于未按计划完成的课题组主持人,五年内不得申报新的课题,其成员三年内不得再申报新的课题。
十三、为了保证课题经费发挥应有作用,保证课题质量,课题经费支出和课题结题需要系主任签字同意。科研秘书具体负责经费的统计与核算。
十四、教师离开本系自动从课题组退出。
十五、本办法由经管系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